吴剑勇律师:上海经济合同律师的指南在商业交易日益频繁的,经济案件的数量也在不断上升。面对复杂的经济法律问题,寻求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至关重要。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位在上海地区具有声誉的经济合同律师——吴剑勇律师。一、律师简介吴剑勇律师,作为上海地区的经济合同律师,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他毕业于法校,并取得了法学学士学位。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吴律师成功代理了众多经济案件,为当事人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二、业务范围吴剑勇律师的业务范围涵盖了经济合同领域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起草与审查:为企业提供的合同起草服务,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对已有合同进行审查,提出修改建议,降低法律风险。2.合同处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时,吴律师能够迅速介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3.债权债务清理:帮助企业清理债权债务关系,追讨欠款,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4.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服务,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5.其他经济法律事务:包括公司设立、股权转让、知识产权保护等与经济相关的法律事务。选择吴剑勇律师,让您的经济案件迎刃而解。上海追债经济纠纷律师
2022年1月30日,梁xx给王xx转账本金10000元,落款:梁xx。共:35000元本金在王xx朋友处(青岛第三人)。2022年3月7日,原告曾转给被告10000元,后被告将此款转给案外人第三人,此后又退还给被告,被告退还给原告。双方当事人对被告收到案涉35000元无异议,对凭证中60000元及其他总计110000元投资理财款已结清无异议。被告辩称案涉35000元亦是投资理财款而非民间借贷关系。此后,原告以民间借贷,向二被告主张权利未果,诉至本院形成诉讼。六.法院判决理由法院认为,合同的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原告诉求及其提供的证据,本案应为民间委托理财合同**,原立案确定案由为民间借贷**有误,应予更正。双方当事人对原告向被告转款共计35000元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原告提供证据欲证明该款为借款关系,二被告有异议,抗辩双方为投资理财关系,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本院认为,原告提供的由被告出具的凭证上载明其2021年11月已结清的金额部分为理财关系,其主张案涉转款金额无明确借据,亦无证据证明其该部分款存在借贷合意或转化为借贷的合意,故原告主张双方系民间借贷关系,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信;二被告主张双方系委托理财关系的抗辩。上海合同签订经济纠纷律师吴剑勇律师,企业经济纠纷的解决,用法律武装您的商业决策。
当事人上诉之后,代理律师只能在《民事诉讼法》百七十条中规定的三个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法律要点中寻找突破口。二、本案基本情况1、诉讼双方是多年的好友,在长期的交往过程中,双方之间的经济往来极其频繁,并存在多种性质,即有借款,也有投资款,还有平时购物游玩而临时形成的垫款,当然还有利息的还款。2、因为双方是朋友关系,所以双方之间的诸多经济往来没有签署法律文件,借款也没有出具借条或收条之类的有效法律文件。后来基于各种原因,被告不不归还利息,还以实际没有借款行为进行狡辩。3、原告委托其他律师依法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原告败诉(案号:(2019)沪0110民初19860号),原告委托原来的代理律师上诉二审,二审仍然判决原告败诉(案号:(2020)沪02民终1427号)。三、吴剑勇律师重新代理1、吴剑勇接手本案之后,重新整理证据,整合起诉所主张的法律基础,重新进行了一审、二审诉讼,后经过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撤消原审判决,并直接改判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2、吴剑勇律师在本案二审成功的要点,主要是能够基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规定,充分利分一审法院对证据分析的逻辑错误及矛盾。
以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的赞誉。他的成功案例遍布各个行业,不仅在上海地区享有盛誉,也吸引了众多外地客户慕名而来。选择吴剑勇律师作为您的法律顾问,您将获得以下优势:1.团队支持:吴律师拥有一支的法律团队,能够为您提供、多层次的法律服务。无论您面临何种法律问题,我们都能迅速响应、解决。2.个性化方案定制:我们深知每个客户的情况都是独特的。因此,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需求和目标,为您量身定制合适的法律解决方案。3.透明化收费模式:我们承诺提供透明化的收费模式,让您在享受高质量法律服务的同时,能够清楚了解每一笔费用的去向。4.长期合作关系:我们期待与客户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我们不仅会为您解决当前的法律问题,还会为您提供持续的法律咨询和建议,帮助您预防未来的法律风险。总之,无论您是企业还是个人,只要面临经济或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信赖上海经济合同律师吴剑勇的能力和丰富经验。他将竭诚为您服务,为您保驾护航!经济案件律师价格,吴剑勇律师让您物超所值。
以证明陈x将系争200,000元款项支付给唐xx后,在合理期限内唐xx未将该笔款项转付给第三方,唐xx即为该笔钱款的实际借款人。4、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裁定书显示2015年龙谷公司被法院财产保全冻结500,000元,直至2018年该案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被裁定终结,以证明龙谷公司不具备支付股息的经济条件。5、龙谷公司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以证明龙谷公司有6位股东,分配利润须经股东会决议。6、陈x与石润琴、王罡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屏打印件及王罡出具的书面证人证言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石润琴与王罡作为龙谷公司的股东均表示从未收到过龙谷公司的股息或分红。7、证人马永杰当庭所作证人证言,以证明2015年3月唐xx曾向陈x提出借款。经质证,唐xx认为,对证据1的真实性予以认可,但该证据说明陈x可能与他人存在借款事实,与唐xx无关,也无法证明唐xx与陈x就本案系争的200,000元达成了借款合意。对证据2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因唐xx已删除相关聊天记录,现无法确认该聊天记录是否经过删改,且无法证明聊天记录所涉“20万元”即为本案系争200,000元。对证据3的真实性予以认可,唐xx未将系争200,000元转账交付至第三人是因该200,000元并非借款。面对复杂的经济案件,吴剑勇律师有妙招。浙江债务管理经济纠纷律师
面对复杂的经济案件,吴剑勇律师是您的坚实后盾。上海追债经济纠纷律师
唐xx实缴出资6,411,800元。陈x确认与唐xx均是龙谷公司及合肥天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榕公司”)的股东。四、为证明涉案转账是借款,陈x提供其与唐xx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2017年7月1日陈x称:“那个20万,我希望你想想办法马上一次性还给我,我今马上买房子需要用到现金……”,唐xx:“你别这么说,那个20万我已经帮我朋友垫付两年的利息了可以吧?你要是实在急我可以提供欠条给你你可以告他。……”,陈x:“……我不想要你付利息你既然担保,就你负责给我本金就好钱,我是打给你的,没有打给过你什么朋友,我也没有跟你的朋友有过任何接触,基于信任你才有这件事”,唐xx:“我给你介绍也是为了你的利益,你情我愿的事情,你现在来怪我来说我,我还垫付了2年的利息,利息5万了,你要我怎么玩,我都说了你可以告他,那是你们之前的事,我赚你一分了吗?我甚至还垫,做兄弟你合适吗?”。2017年7月5日陈x称:“那20万,你还是要给我一个明确的说法吧,一是拿去给谁干什么了,你要我去解决,凭证起码要拿给我,我打款给你,你是什么凭据都没有给过我,二是你的担保是担保什么,你负担什么责任。既然在商言商,那就在商言商地解除问题好了。上海追债经济纠纷律师